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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初级经济法》预习辅导:第五章(15)

更新时间:2009-12-02 09:09:45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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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转自环 球 网 校edu24ol.com

  每次收入<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

  每次收入>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20%

  【例题9】某单位高级工程师刘先生于2007年8月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3000元,9月又取得一项特许权使用费收入4500元。刘先生这两项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元。

  A、1160

  B、1200

  C、1340

  D、1500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个人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计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次征收”,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800)×20%+4500×(1-20%)×20%=1160(元)。(七)财产租赁所得

  (1)每次(月)收入不足4 000元:

  应纳税额= [每次(月)收入额一准予扣除项目一修缮费用(800元为限)一800元]×20%(10%)

  (2)每次(月)收入在4 000元以上: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一准予扣除项目一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20%(10%)

  【例题10】王某从2008年4月1日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每月取得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为3000元;7月份发生房屋的维修费1600元,不考虑其他税费。计算王某2008年出租房屋应纳个人所得税。

  答案: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800(修缮费)-800]×10%×2+[3000-800]×10%×7=1820(元)。

  (八)财产转让所得

  1、国家对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3、应纳税额=(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

  【例题】王某2008年4月1日将一套居住了2年的普通住房出售,原值12万元,售价30万元,售房中发生费用1万元。计算王某出售房屋应纳个人所得税。5转自环 球 网 校edu24ol.com

  答案:应纳个人所得税=[30-12-1]×20%=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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