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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经济法基础:第四章流转税法律制度十二

更新时间:2009-10-19 15:27:29 来源:|0 浏览2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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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自产自用(P141)

  1、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缴纳消费税。

  2、用于其他方面的(如用于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视同销售”,应缴纳消费税。

  【例题】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纳税人不缴纳消费税的是( )。

  A、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职工福利

  B、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而取得的包装物作价收入

  C、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D、销售应税消费品而收取的超过一年以上的包装物押金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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