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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初级经济法》:法和经济法的概念(4)

更新时间:2010-04-20 09:02:33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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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我国法律体系的部门划分;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划分为以下七个主要的法律部门:

  (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法律部门

  (2)、民法商法法律部门

  (3)、行政法法律部门

  (4)、经济法法律部门

  (5)、社会法法律部门

  (6)、刑法法律部门

  (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法律部门 转自环球网校edu24ol.com

  注意:法律部门划分的首要标准是法律的调整对象,即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其次是法律调整的方法。

  【例题1】以下选项中,( )属于我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律部门。

  A、行政法 B.合同法 C.仲裁法 D.民事诉讼法

  答案A

  【例题2】 我国法律体系可以划分为( )基本法律部门

  A、行政法规 B、民商法 C、宪法 D、刑法

  答案:BCD

  四、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的要素: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客体、法律关系的内容。

  1、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公民、自然人、机构组织、国家、外国人及外国组织。

  2、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可以指物、精神产品、行为、人身。

  3、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主体各方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五、法律事实

  任何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都要有法律事实的存在。法律事实,是指由法律规范所确定的,能够产生法律后果,即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情况。

  依据是否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标准,法律事实可以划分为两大类: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1、法律事件

  (1)法律事件,是指“不以人的主观意志转移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定情况或者现象。

  (2)由自然现象引起的事实又称绝对事件,由社会现象引起的事实又称相对事件。它们的出现都是不以人们(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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