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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级经济法》辅导: 第二章节(11)

更新时间:2010-04-27 09:21:59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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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监事会的组成

  (1)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l/3。

  相关知识点: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转自环球网校edu24ol.com

  (2)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3)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相关知识点(1):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2)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例题1】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刊监事会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B、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C、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D、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答案】AD

  【例题2】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组织机构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6年)

  A、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

  B、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董事会

  C、国有独资公司不设监事会

  D、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均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委派

  【答案】AB

  第四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重点)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3、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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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会计职称考试网络辅导招生简章  转自环球网校edu24o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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