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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初级经济法》:支付结算法律制度(11)

更新时间:2010-11-03 08:54:44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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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银行汇票(P310)

  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1、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出票人是银行;出票银行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

  2、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3、银行汇票的绝对应记载事项: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出票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4、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银行不予受理。

  5、收款人可以将银行汇票背书转让。

  6、银行汇票退款和丧失

  (1)申请人缺少解讫通知要求退款的,出票银行应于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满一个月后办理。

  (2)银行汇票丧失,失票人可以凭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或退款。

  【例题】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 )。(2001年)

  A、自出票日起1个月

  B、自出票日起2个月

  C、自出票日起3个月

  D、自出票日起4个月

  答案:A

  三、商业汇票(P315)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1、商业汇票种类,按照承兑人可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商业汇票的最终付款人为承兑人。

  2、商业汇票适用范围:只是单位之间使用,自然人不适用;同城、异地均可使用。

  3、商业汇票中的几个期限:

  (1)付款期限: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2)提示付款期: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

  (3)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 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注意:提示承兑期商业汇票可以在出票时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后使用,也可以在出票后先使用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4)付款人在接到开户银行的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遇法定假日顺延)未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承诺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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