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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练习:第二章第七节

更新时间:2012-11-16 16:11:44 来源:|0 浏览1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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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义务

  【例题?多选题】甲有限责任公司的副董事长兼财务经理张某,任职期间多次指示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由其同学投资设立的乙公司,且一直未予偿还。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9%的股东王某认为甲公司应该起诉乙公司还款,甲公司未予理睬,王某便自行直接向法院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

  A.王某持有公司股权不足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

  B.王某不能直接提起诉刘某,应当先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C.王某可以甲公司的名义起诉,但需甲公司盖章或董事长签字

  D.王某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但诉讼请求应是乙公司将借款返还给甲公司

  【答案】BD

  【解析】该题考查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和提起诉讼的程序。本案中的王某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所以其诉权资格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持股1%的诉权要求不同。再有股东对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提起诉讼的程序,是先通过监事会或监事提起;对他人侵害公司的行为股东代表诉讼提起程序是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BD选项正确。

  【例题?单选题】甲有限责任公司有张、王、李、赵四位候选监事,根据法律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是( )。

  A.张某因侵占财产罪判刑,刑满释放已满6年

  B.王某原是一国有企业厂长,因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其所在企业被关闭

  C.李某在甲公司担任董事

  D.赵某个人购房向银行抵押借款30万,正在偿还中

  【答案】C

  【解析】根据规定,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人,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公司董事不得担任监事。C选项李某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例题?判断题】东升公司主要经营建筑装饰业务,该公司的总经理甲在任职期间代理乙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装饰材料销售给丙公司,从中获利。东升公司得知上述情形后,除将甲某的获利收归公司所有外,还撤销了甲某的职务。该公司的上述做法不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

  【答案】×

  【解析】《公司法》规定了董事、经理负有竞业禁止义务,即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将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董事、经理应当受公司章程约束,若违反法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有权处分。因此该公司做法正确。

  【例题?多选题】甲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家具生产。该公司董事李某在公司任职前曾参与乡办乙家具企业的投资,因经营不好,乙企业半年就解散清算,李某分回一部分原材料。其拟将其以略低于市场价格的条件卖给甲公司。关于交易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该交易在获得公司监事会批准后可以进行

  B.该交易在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可以进行

  C.该交易在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可以进行

  D.如果公司章程中规定允许此种交易,该交易可以进行

  【答案】CD

  【解析】根据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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