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经典例题:行政复议
更新时间:2012-11-21 11:28:32
来源:|0
浏览
收藏
中级会计职称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摘要 本节练习行政复议的相关知识
某企业对甲省乙市国税部门给予其行政处罚的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下列各项中,应当受理该企业行政复议申请的机关是( )。
A.乙市国税部门甲省人民政府
B.乙市人民政府
C.甲省国税部门
D乙市国税部门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复议机关。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编辑推荐
最新资讯
- 2023年中级会计每日一练(4月19日)2023-04-19
- 2022年中级会计师每日一题2022-06-05
- 2022年中级会计师每日一练2022-06-05
- 2022年会计中级职称每日一题2022-05-04
- 2022年中级会计师每日一题经济法2022-04-28
- 2022年中级会计师每日一题财务管理2022-04-28
- 2022年中级会计师每日一题中级会计实务2022-04-28
- 2022年中级财务会计每日一练2022-04-21
- 2022年中级会计考试每日一练2022-04-21
-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每日一练2022-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