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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重点:刑事责任

更新时间:2012-12-21 09:48:24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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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节讲述刑事责任的主刑和附加刑的规定

  第一章总论

  刑事责任

  主刑和附加刑

  (1)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

  (2)附加刑分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罚款――行政机关;罚金――法院;死缓不是主刑,劳动教养是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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