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知识:撤销银行账户所需的资料
更新时间:2012-12-28 11:24:29
来源:|0
浏览
收藏
中级会计职称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摘要 根据不同的银行账户撤销时所需要提供的材料有所不同
本文介绍了基本账户、一般账户、临时验资户三个方面讲解
根据不同的银行账户撤销时所需要提供的材料有所不同,下面一一介绍:
一、基本账户
提供的资料为:
1.开户许可证
2.销户申请书
3.剩余的支票
4.印鉴卡
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盖公章
6.若非法人到柜台办理,请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盖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7.工商局出具的“企业注销通知书”(个别银行要国税、地税注销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若公司不再营业,提供工商局的注销证明,可将剩余的资金以现金形式取出,若仍继续营业,则将资金转入公司同名账户,且基本账户将是最后一个撤销的,须先将所有一般账户撤销,将资金转入基本账户办理最后销户手续。
二、一般账户
1.销户申请书
2.剩余的支票
3.印鉴卡
4.法人身份证件及一份复印件:盖公章
5.若非法人到柜台办理;请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盖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6.扣税账户:提供工商、国税、地税的注销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注:剩余资金须转入同名其它账户。
三、临时验资户
(一)验资成功
1.公司须先在开立基本账户之后,将验资户中的资金转入基本账户(开立基本账户的程序请看基本账户办事指南)
2.基本账户开立成功后,凭开户许可证到柜台办理
3.销户申请书
4.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须本人亲自到柜台办理)
5.印鉴卡
(二)验资不成功
1.销户申请
2.原资金转入依据(工商局证明)
3.印鉴卡
4.股东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注:验资不成功的,个别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允许退还验资报告。
【合格标准】
上一篇:国家税务总局: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
下一篇:《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修订发布解答
最新资讯
- 财政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24年)2024-08-13
- 财政部会计司发布: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修订印发会计信息化两项规范答记者问2024-08-09
- 财政部会计司发布:关于印发《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规范》的通知2024-08-09
- 财政部会计司发布:关于印发《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的通知2024-08-09
- 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新修改会计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2024-07-19
- 新《公司法》解读2024-07-17
- 新会计法系列解读2024-07-12
- 全国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10月1日起正式运行2024-07-12
- 会计法修改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会计法都修改了什么?2024-07-05
- 重磅!会计法完成修改,新法规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2024-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