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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第五章练习题:合同履行

更新时间:2013-02-25 09:42:35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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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第五章练习题:合同履行

  【例题?多选题】甲乙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该合同履行费用的负担问题约定不明确在这种情况下,可供甲乙双方选择的履行规则有( )。

  A.双方协议补充

  B.按交易习惯确定

  C.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D.按合同有关条款确定

  【答案】ABCD

  【解析】根据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履行费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例题?单选题】甲、乙双方订立买卖合同,甲为出卖人,乙为买受人,约定收货后10日内付款。甲在交货前有确切证据证明乙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可采取的措施是( )。

  A.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B.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C.行使不安抗辩权

  D.行使撤销权

  【答案】C

  【解析】根据规定,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当事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本题中,甲乙双方的买卖合同时收货后付款,是由履行先后顺序的合同;甲在交货前有确切证据证明乙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依法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例题?多选题】甲对乙享有50 000元债权,已到清偿期限,但乙一直宣称无能力清偿欠款。甲调查发现,乙对丁享有3个月 后到期的7 000元债权,戊因赌博欠乙8 000元;另外,乙在半年前发生交通事故,因事故中的人身伤害对丙享有10 000 元债权,因事故中的财产损失对丙享有5 000元债权。乙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乙对其享有的债权都怠于行使。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甲不可以代位行使的债权()。

  A.乙对丁的7 000元债权

  B.乙对戊的8 000元债权

  C.乙对丙的10 000债权

  D.乙对丙的5 000元债权

  【答案】ABC

  【解析】根据规定,代位权行使条件中: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包括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因此乙对丙的10000元债权甲不能行使代位权;代位权行使的债权必须是已经到期的债权,这里丁欠乙的债权未到期,不能行使代位权;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合法债权才可以代位行使,因此戊欠乙的赌博债务甲是不能行使代位权的。

  【例题?多选题】甲公司欠S公司100万元劳务费,一直未支付。甲公司的下列行为给S公司造成损害,S公司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的行为的有( )。

  A.甲公司放弃对乙公司的到期货款20万

  B.甲公司无偿转让其运输汽车2辆,价值40万元

  C.甲公司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其生产设备,受让人丙企业知道甲公司欠债不还的情形

  D.甲公司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其原材料一批,价值20万元,受让人丁公司不知道甲公司欠债不还的情形

  【答案】ABC

  【解析】根据规定,债权人对债务人减少财产以致危害债权的行为,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其中债务人减少财产的行为包括(1)放弃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2)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3)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其中第(3)种处分行为不但要求有客观上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事实,还要求有受让人知道的主观要件,以受让人的恶意取得为要件,如果受让人主观上无恶意,则不能撤销。所以D选项不能撤销。同时在学习中还有注意区分合同效力中的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行使的规定;两个撤销权不能混肴。

  【例题?判断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履行必须是债务人本人。( )

  【答案】×

  【解析】合同履行,除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履行的债务以外,履行可以由债务人的代理人进行,但代理只有在履行行为是法律行为时方可适用。

  【例题?多选题】根据合同履行的规则,下列属于履行费用的有( )。

  A.保险费

  B.运送费

  C.包装费

  D.登记费

  【答案】BCD

  【解析】A选项不属于履行费用的范畴。

  【例题?单选题】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价款约定不明确,又没有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可供参照时,合同价款的确定规则是(  )。

  A.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B.按照履行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C.按照纠纷发生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D.按照订立合同时订立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答案】A

  【解析】根据规定,合同的价款或者报酬条款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例题?单选题】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了一份商品买卖合同,约定由丙公司向甲企业履行交付义务,但丙公司交付产品型号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甲企业应当( )。

  A.请求丙承担违约责任

  B.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C.请求丙和乙共同承担违约责任

  D.请求丙或乙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B

  【解析】根据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例题?单选题】甲与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提供一批货物给乙,货到后一个月内付款。合同签订后甲迟迟没有发货,乙催问甲,甲称由于资金紧张,暂无法购买生产该批货物的原材料,要求乙先付货款,乙拒绝了甲的要求。乙拒绝先付货款的行为在法律上称为( )。

  A.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B.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C.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D.行使撤销权

  【答案】B

  【解析】后履行抗辩权。

  【例题?单选题】王某与张某达成借款1万元的借款合同。合同到期王某无力还钱。张某打听到李某尚欠王某1万5千元。王某一直没有向李某催要,张某对此可以采取的下列行为中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是( )。

  A.张某在获得王某的授权委托后,可以王某的名义起诉李某,请求其偿还债务

  B.张某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偿还债务1万元

  C.张某起诉王某,把李某列为第三人,请求他们二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D.张某直接向李某请求偿还1万元债务

  【答案】B

  【解析】根据规定,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通过人民法院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B选项正确。

  【例题?单选题】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根据规定,下列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债权人必须通知债务人

  B.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承担

  C.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D.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答案】A

  【解析】根据规定,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在代位权诉讼中,如果债权人胜诉的,由次债务人承担诉讼费用。所以只有A选项不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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