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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3-04-10 16:05:04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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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将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考试须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发展改革局、建设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宁波市建设委员会
二O一O年十二月十三日

  发布机构: 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宁波市建设委员会

  主 题 词: 保障性安居工程 资金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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