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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模拟试题: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

更新时间:2013-07-30 10:15:34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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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模拟试题: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

  一、简答题

  1.2010年4月,甲租用乙的一间平房经营日用品,双方约定,租用期为3年,每年租金为6000元;每半年结算一次租金。双方未就维修义务的承担作出约定。

  2011年7月,由于当地连日降雨,致使该租赁房屋承重墙下沉并出现了3厘米宽的裂缝,房屋有倒塌的危险。甲要求乙维修,乙未答复。甲无奈自己请来建筑队,对房屋进行加固维修,共花费人民币1260元。但房屋倒塌危险仍未消除。

  当年10月,甲与乙结算当期的房租时,要求扣除其花费的维修费用并提出解除合同,乙不同意,甲随后搬离该房屋。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合同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是否有权要求扣除维修费用?简要说明理由。

  (2)甲是否有权解除租赁合同?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甲有权扣除维修费用。根据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本题房屋出现倒塌危险时,甲要求乙维修,乙未答复,甲可以自行请人维修,维修费用应由乙承担。

  (2)甲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根据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本题乙的房屋经维修后仍有倒塌危险,危及甲的人身安全,甲有权解除合同。

  2.甲、乙公司于2011年4月1日签订一项购销合同,合同规定,甲向乙订购A产品5000套,每套单价0.3万元,甲向乙预付定金200万元。合同规定,乙公司于4月20日、5月20日、6月20日前分别供货1500套、1500套、2000套。甲方收货后10天内付清货款,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支付赔偿金。双方在合同中还约定,以甲公司持有的乙公司1000万元的股票作为质押。4月5日甲公司按期支付定金,并办理了股票质押登记手续。乙公司于4月15日根据合同约定发出第一批货物,但甲公司收货10天内只支付了第一批货物40%的货款。因甲公司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故乙公司拒绝发出第二批货物。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双方约定的定金担保何时生效?并说明理由。

  (2)双方约定的质押担保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3)乙公司拒绝发出第二批货物理由是否充分?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定金合同自4月5日起生效。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2)质押担保无效。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为质押权的标的。

  (3)乙公司拒绝发出第二批货物的理由成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二、综合题

  1.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甲公司向乙公司购入价值100万元的货物用于试制新产品,承诺3个月后付款。甲公司应乙公司的要求,请丙公司和丁公司作担保人。其中,丙公司以自有的一套加工设备提供抵押担保,丁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乙公司向甲公司按期供货后,甲公司为筹集资金,将该批货物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50万元。

  由于试制新产品失败,甲公司在承诺的付款期满后,未能向乙公司支付所欠的货款。乙公司要求丙公司、丁公司两位担保人代为偿还。丙公司同意承担责任,但是丁公司认为合同中未注明保证的方式,属于一般保证,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乙公司经调查了解到,甲公司试制新产品失败的原因之一是股东之间有矛盾。甲公司是由张某、李某、王某三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没有设立监事会,由张某担任执行董事兼监事,李某担任总经理兼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因私自将公司的部分资产为其亲友贷款作抵押,给甲公司造成损失10万元,但是张某拒绝追究李某的责任,王某准备就此对李某提起诉讼。

  要求:根据以上材料并结合法律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1)甲公司将购入后尚未付款的货物用于抵押担保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2)丁公司拒绝承担担保责任的理由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3)甲公司由张某担任执行董事兼监事是否合法?李某担任总经理兼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否合法?分别说明理由。

  (4)李某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如何处理?说明理由。

  (5)王某是否可以直接对李某提起诉讼?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甲的抵押担保行为合法。根据规定,在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甲公司拥有该批货物的所有权,所以甲的担保行为合法。

  (2)丁公司的理由不正确。根据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本题中,丁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3)①张某担任执行董事同时兼任监事不合法。根据规定,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②李某担任总经理兼公司法定代表人合法。根据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4)损失应由李某赔偿。根据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私自用本公司资产为他人或自己提供担保。否则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由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赔偿责任。另外,李某作为股东,其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王某可以直接对李某提起诉讼。根据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起诉讼,在监事会(监事)拒绝提起诉讼的,股东可以直接提起诉讼。

  2.甲公司法定代表人以书面形式授权其供销科长王某与乙公司签订购入A商品的合同。委托书规定

  (1)时间2009年3月12日到2009年4月12日

  (2)购入A商品1000件,每件单价不超过420元

  (3)可以选择担保方式。

  供销科长王某于2009年3月20日与乙公司签订购销A商品合同如下

  (1)乙一次性向甲供货1200件,每件单价400元,供货时间为2009年4月15日

  (2)甲公司于4月5日向乙预付定金8万元,预付货款10万元,余款在收货后一次付清

  (3)任何一方违约均承担标的额10%的违约金。

  乙公司就供货数量、价格和时间于2009年3月25日向甲公司以传真方式确认,甲公司法定代表人于2009年3月28日以传真方式表示认可。

  4月5日甲公司将面值18万元的银行汇票背书转让给乙。15日乙公司发来全部货物,甲公司发现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拒绝收货并拒绝支付余款,要求乙公司同时返还预付货款10万元,定金16万元并且支付10%的违约金。乙公司认为货物质量不存在任何问题,并要求甲公司支付余款,由此引起纠纷。

  经查证,甲公司收取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工艺要求,无法满足甲公司生产的需要,乙公司并无短期内生产1200件A商品的能力,为了做该笔业务,只有委托丙公司加工生产,造成质量问题。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该合同采用是哪种担保方式?担保何时生效?

  (2)约定的定金数额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3)合同中关于购货数量的规定是否有效?

  (4)甲公司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并说明理由。

  (5)甲公司要求乙公司同时返还预付货款10万元,定金16万元并且支付10%的违约金的请求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该合同采用的是定金担保方式,于2009年4月5日甲公司交付定金时担保生效。根据规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2)约定的定金数额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本题中,主合同标的额为480000元(1200×400=480000元),其20%为96000元,因此约定定金数额8万元是符合规定的。

  (3)购货数量有效。根据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表示同意的,由被代理人承担合同责任。在本案中,甲公司的代理人王某于2009年3月20日超越代理权限(购货数量)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该合同处于效力待定状态,但乙公司在1个月内(2009年3月25日)以传真方式催告甲公司予以追认,甲公司及时予以追认后,则王某的代理行为有效,甲公司应承担合同义务。

  (4)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根据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乙公司的行为已经导致甲公司无法实现合同的目的,因此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5)甲公司要求乙公司同时返还预付货款10万元,定金16万元并且支付10%的违约金的请求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但不能同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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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模拟试题:第三章其他主体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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