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重点解析:提存
更新时间:2013-09-03 09:07:06
来源:|0
浏览
收藏
中级会计职称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摘要 2013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重点解析:提存内容有1.通知义务2.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的情形3.提存的法律效力
课程推荐:2013年会计职称考试全新高效保过套餐
提存内容
1.通知义务
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
2.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的情形
(1)债权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2)债权人下落不明;
(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链接】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3.提存的法律效力
(1)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
(2)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
(3)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4.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最新资讯
- 2024年中级会计《财务管理》考前10页纸,背这一个就够了2024-08-30
- 一键免费领取2024年中级会计《经济法》考前10页纸2024-08-30
- 2024年中级会计《中级会计实务》考前10页纸,免费领取2024-08-30
- 2024年中级会计经济法易混淆知识点汇总2024-08-08
- 2024年中级会计职称实务各章节知识点、习题汇总2024-07-22
- 2024年中级会计实务考点整理总结:第二十五章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2024-07-19
- 2024年中级会计实务知识点总结汇总:第二十四章政府会计2024-07-18
- 2024年中级会计实务知识点总结归纳:第二十三章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2024-07-18
- 2024年中级会计实务知识点梳理:第二十二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2024-07-17
- 2024年中级会计实务考点汇总:第二十一章企业合并和合并报表2024-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