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第三次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理论统考报名公告
关于河北省2019年第三次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统考报名的公告
2019年9月22日我省将组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全国统一考试,并在结束后分批次进行技能操作考核。为切实做好此次考试的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等级
1.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对应原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
2.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对应原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
3.初级消防员(对应原初级灭火救援员)。
二、职业能力特征及学历要求
职业要求:具有一定的表达、学习、分析判断能力;视觉、嗅觉、听觉正常,动作协调、反应迅捷。(报考考生如存在不符合职业能力特征的情况,鉴定站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资格。)
学历要求:初中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时间和地址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2日至8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报名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国泰街48号(鉴定站实操楼接待室)。
四、报名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
1.取得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化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五、报名所需资料
中级
1.完整填写电子版《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人员信息登记表》(信息确认无误后,并在相应位置粘贴电子版照片)。
2.相纸版免冠彩色蓝底小二寸证件照片2张(须与电子版照片一致,用裁相器裁好后背面写上考生姓名,待制作准考证和职业资格证书时使用)。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版扫描件一张。
4.初中及以上学历证书电子版扫描件一张(如学历证书丢失,可提供本人户口本及本人页复印件且满足初中及以上学历要求)。
5.资格凭证(携带以下四类材料之一即可):
(1)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电子版扫描件;中级职业培训结业证书电子版扫描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2年以上消防职业工作证明电子版扫描件;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所在单位2年以上的社保证明电子版扫描件。
(2)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电子版扫描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4年以上消防职业工作证明电子版扫描件;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所在单位4年以上的社保证明电子版扫描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连续从事6年以上消防职业工作证明电子版扫描件,所在单位6年以上的社保证明电子版扫描件。
(4)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电子版扫描件一张。
备注:考生务必准确填写个人信息,一旦申报将无法更改,所有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六、收费标准
1.初级考试:305元/人。(含报名费5元/人,理论考试费50元/人;初级技能操作考试费250元/人/次。)
2.中级考试:395元/人。(含报名费5元/人,理论考试费50元/人;中级技能操作考试费340元/人/次。)
七、考核方法和标准
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全国统考,闭卷笔试方式,时间100分钟;理论考试试卷由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命题。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建筑消防设施实际操作、功能测试等方式;考核标准按照国家职业标准中相应等级的基本要求实施。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八、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理论考试
考试时间:2019年9月22日(星期日)
考试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安排,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技能操作考核
考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分批次安排,具体时间将在理论考试结束后进行网络公告或者电话通知。
考试地点:石家庄市新华区国泰街48号。
九、报名缴费相关事宜
1.在鉴定站资料审核合格后学校及考生本人即可缴费。
2.缴费方式: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鉴定站指定银行账户缴纳考试费(务必备注好缴费学校名称)。
3.鉴定站指定账户:
账户:河北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账号:01141600000615
开户行: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友谊大街支行
4.注意事项:缴费完成后,需电话联系鉴定站财务确定缴费成功并开具相应发票。缴费成功后视为考生确认参加本次考试,不得申请延期考试或者退款。
5.下列情况视为缴费不成功:①在规定时间以外缴纳考试费的;②报名资料审核不通过仍缴纳报名费的;③未按收费标准缴费。
十、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电子版照片为近期蓝底免冠照片,并与职业资格证书上照片为同版。照片尺寸为32mm×40mm,照片文件占用存储空间不可大于200KB。
2.鉴定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一年。在有效期内鉴定考试单项不合格的可只报名参加该单项的考试(核),费用按单项考试计收。
3.在资料复审结束后,鉴定站还将对申报资料的真伪进行再次审查,如若发现考生提交虚假资料,或者有单位或者个人协助考生出具虚假证明的,将按照考试规定严肃处理,并通报上级主管部门,情节严重的将追求其法律责任。
4.理论知识统考采用标准化答题卡形式,考生要自备2B铅笔、橡皮和黑色中性笔等考试文具,不得携带与考试有关的书籍资料进入考场。
5.参加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时,请考生务必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全的,将不得参加考试。
6.考生务必准确填写个人信息,一旦申报将无法更改,所有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鉴定站考务办:聂思远0311-85867662
鉴定站财务电话:0311-85867587
0311-89181597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河北)站
201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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