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答疑精选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责任追究的规定?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责任追究的规定?

更新时间:2017-01-04 17:08:30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117收藏35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导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责任追究的规定"是2017年安全工程师考试重点,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7年安全工程师考试课程,环球网校编辑整理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责任追究的规定?",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

  【导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责任追究的规定"是2017年安全工程师考试重点,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7年安全工程师考试课程,环球网校编辑整理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责任追究的规定?",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学习愉快!

  特别推荐:2017年安全工程师考试答疑精选知识汇总
  问题: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责任追究的规定?

  答疑:

  《安全生产法》对上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设定的法律责任是给予行政降级、(环球网校安全工程师频道为您整理)撤职等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民事赔偿的强制执行

  《安全生产法》根据民事违法行为的主体、内容的不同,将民事赔偿具体分为连带赔偿和事故损害赔偿并分别作出了规定。

  连带赔偿

  这是指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或者社会组织对他们的共同民事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共同赔偿责任。

  (1)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中介服务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编辑推荐:

  2017年安全工程师《生产技术》答疑汇总

  2017年安全工程师考点知识答疑精选汇总

  2017年安全工程师《管理知识》考点答疑汇总

  本文内容:《安全工程师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导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责任追究的规定"是2017年安全工程师考试重点,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7年安全工程师考试课程,环球网校编辑整理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责任追究的规定?",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学习愉快!

  特别推荐:2017年安全工程师考试答疑精选知识汇总

  (2)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事故损害赔偿

  事故损害赔偿专指因生产经营单位的过错,(环球网校安全工程师频道为您整理)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民事赔偿的强制执行

  《安全生产法》为了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民事权益,专门对有关民事赔偿问题规定了强制执行措施。

  一是确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是规定了强制执行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拒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三是规定了继续或者随时履行赔偿责任。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未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经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后,仍不能对受害人给予足额赔偿的,应当继续履行赔偿义务;受害人发现责任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编辑推荐:

  2017年安全工程师《生产技术》答疑汇总

  2017年安全工程师考点知识答疑精选汇总

  2017年安全工程师《管理知识》考点答疑汇总

  本文内容:《安全工程师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查询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