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师辅导资料:安全生产法总复习52
更新时间:2011-06-11 16:30:21
来源:|0
浏览
收藏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2.重大事故的责任人应受到的行政处罚和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lesson$
重大事故责任人 |
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 |
1.中小学校重大事故责任人――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和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正职负责人(按照学校隶属关系) |
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过、降级直至撤职的行政处分; 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2.负责安全生产事项行政审批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的责任人――正职负责人 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全条件予以批准 弄虚作假、骗取批准或勾结串通当事人(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取得批准 构成受贿罪、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 |
除必须立即撤销原批准外: 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直至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 开除公职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3.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人―― 政府主要领导人 部门或者机构的正职负责人 |
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构成玩忽职守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 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4.对特大安全事故(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或者性质特别严重)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省长(自治区主席、直辖市市长)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包括出现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政府部门阻挠、干涉对特大安全事故有关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的事件 |
由国务院对其给予行政处分 |
2011年安全工程师考试网上辅导招生简章 2011注册安全工程师论坛考后交流专区
编辑推荐
最新资讯
- 2024年注安考试试题难度分析2024-11-08
- 砂轮机2024-04-16
- 突发事件监测、预警2024-04-07
-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2024-03-28
- 建设各方安全生产责任2024-03-21
-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安全管理2024-03-14
-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经营、运输安全管理2024-03-06
- 2023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前3页纸(全科免费下载)2023-10-20
- 2023年注册安全工程师化工专业常考重难点总结【免费下载】2023-10-16
- 2023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法规常考重难点总结【免费下载】2023-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