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安全工程师《管理知识》考点:职业卫生法规及职业危害识别
第二节 职业卫生法规标准体系简介
职业卫生法规标准体系构成
我国职业卫生法规标准体系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
第三节 职业危害识别、评价与控制
生产性粉尘
含有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能引起严重的职业病――矽肺。
不同分散度的生产性粉尘,因粉尘颗粒粒径大小的差异,其进人人体呼吸系统的情况存在差异,在生产性粉尘的采样监测与接触限值制定上,通常将其分为总粉尘与呼吸性粉尘两种类型。
1、总粉尘:可进入整个呼吸道(鼻、咽和喉、胸腔支气管、细支气管和肺泡)的粉尘,简称“总尘”。
2、呼吸性粉尘:可进人肺泡的粉尘粒子,其空气动力学直径均在7.07μm以下,空气动力学直径5μm粉尘粒子的采样效率为50%,简称“呼尘”。
生产性粉尘的分类(3类)
1、无机性粉尘
1)矿物性粉尘,例如煤尘、硅石、石棉、滑石等。
2)金属性粉尘,例如铁、锡、铝、铅、锰等。
3)人工无机性粉尘,例如水泥、金刚砂、玻璃纤维等。
2、有机性粉尘
1)植物性粉尘,例如棉、麻、面粉、木材、烟草、茶等。
2)动物性粉尘,例如兽毛、角质、骨质、毛发等。
3)人工有机粉尘,例如有机燃料、炸药、人造纤维等。
3、混合性粉尘
生产性粉尘的致病机理
矽肺的发生和发展与从事接触矽尘作业的工龄、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的含量、二氧化硅的类型、生产场所粉尘浓度、分散度、防护措施以及个体条件等有关。一般在接触矽尘5―10年才发病,潜伏期可长达15―20年。也有1―2年发病的。其机理是由于矽尘进入肺内,可引起肺泡的防御反应,成为尘细胞。
生产性粉尘引起的职业病
1、全身中毒性,例如铅、锰、砷化物等粉尘。
2、局部刺激性,例如生石灰、漂白粉、水泥、烟草等粉尘。
3、变态反应性,例如大麻、黄麻、面粉、羽毛、锌烟等粉尘。
4、光感应性,例如沥青粉尘。
5、感染性,例如破烂布屑、兽毛、谷粒等粉尘有时附有病原菌。
6、致癌性,例如铬、镍、砷、石棉及某些光感应性和放射性物质的粉尘。
7、尘肺,例如煤尘、矽尘、矽酸盐尘。
生产性粉尘引起的职业病中,以尘肺最为严重。
13种法定尘肺病
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炭黑尘肺、石棉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
影响毒物毒性作用的因素
1、化学结构。
2、物理特性。
3、毒物剂量
4、毒物联合作用。
5、生产环境与劳动条件。
6、个体状态。
毒物作用于人体的危害表现
1、局部刺激和腐蚀。
2、中毒。
有的化学物质长期接触后,会造成女工自然流产、后代畸形;增加群体肿瘤的发病率;改变免疫功能。
生产性毒物侵入人体的途径
1、吸入
2、经皮吸收
3、食入
职业中毒的类型
1、 急性中毒
2、 慢性中毒
3、 亚急性中毒
物理性职业危害因素及所致职业病
作业场所常见的物理性职业性危害因素包括噪声、振动、辐射、异常气象条件(气温、气流、气压)等。
1、 噪声及噪声聋
生产性噪声或工业噪声可分为3类:空气动力噪声、机械性噪声、电磁噪声。
生产性噪声引起的职业病――噪声聋
2、 振动及振动病
振动病分为全身振动和局部振动两种。
手臂振动的局部振动病为法定职业病。
3、 电磁辐射及所致的职业病
1) 非电离辐射
a) 高频作业、微波作业等
微波对机体的影响分致热效应和非致热效应两类,加热含水分组织可造成机体热伤害,非致热效应主要表现在神经、分泌和心血管系统。
b) 红外线
白内障是长期接触红外辐射而引起的常见职业病。
c) 紫外线
物体温度达1200℃以上辐射的电磁波谱中即可出现紫外线。
在作业场所比较多见的是紫外线对眼睛的损伤,即由电弧光照射所引起的职业病――电光性眼炎。
d) 激光
激光对健康的影响主要由其热效应和光化学效应造成,可引起机体内某些酶、氨基骏、蛋白质、核酸等的活性降低甚至失活。
可突然出现眩光感、视力模糊等。
激光对皮肤也可造成损伤。
2) 电离辐射
电离辐射引起的职业病――放射病
a) 全身性放射性疾病
b) 局部放射性疾病
c) 放射所致远期损伤
列为国家法定职业病的,包括急性、慢性外照射放射病,外照射皮肤放射损伤,和内照射放射病等四种。
4、 异常气象条件及有关职业病
异常气象条件包括:
1) 空气温度
2) 湿度
3) 风速
4) 辐射热
5) 气压
异常气象条件下的作业类型有
1)高温强热辐射作业。散热量大于23 W/m3?h或84 kJ/m3?h
2)高温高湿作业。车间气温达35℃以上,相对湿度达90%以上。煤矿深井井下气温达30℃,相对湿度达95%以上。
3)夏季露天作业。
4)低温作业。
5)高气压作业。
6)低气压作业。
异常气象条件引起的职业病
列入国家职业病目录的有3种:
1、中暑
2、减压病
3、高原病。
职业性致癌因素和职业病
1、 职业性致癌物的分类可分为3类
1) 确认致癌物
如炼焦油、芳香胺、石棉、铬、芥子气、氯甲甲醚、氯乙烯、放射性物质等。
2) 可疑致癌物
3) 潜在致癌物
2、 职业致癌物引起的职业癌
我国已将石棉、联苯胺、苯、氯甲甲醚、砷、氯乙烯、焦炉烟气、铬酸盐所致的癌症列入职业病名单。
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
我国将炭疽、森林脑炎和布氏杆菌病列为法定职业病。
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与控制效果评价
1、评价原则
正肃性、严谨性、公正性、可行性
2、评价的主要方法
1)检查表法
2)类比法
3)定量法
3、评价的主要内容
1)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
2)建设项目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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