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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安全工程师《法律知识》第四章考点归纳2

更新时间:2014-08-25 09:02:47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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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4年安全工程师正在备考,环球网校整理"2014年安全工程师《法律知识》复习资料"供大家参考学习!祝您马到成功!

  特别推荐:注册安全工程师历年真题(2004-2013)汇总     

  第四章 安全生产相关法律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一、行政处罚概述

  (一)行政处罚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二)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三)行政相对人的权利

  ①陈述权

  ②申辩权

  ③复议权

  ④诉讼权

  ⑤索赔权

  二、行政处罚设定

  ①行政处罚设定概述

  ②处罚设定权的立法配置

  法律设定

  行政法规设定

  地方性法规设定

  部门规章设定

  地方政府设定

  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

  ③设定权限的立法限制

  三、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

  ①法定的行政机关

  ②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③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

  受委托组织的条件

  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四、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一)行政处罚的管辖

  ①职能管辖

  ②地域管辖

  ③级别管辖

  ④指定管辖

  (二)行政处罚的适用

  一种行为不得二罚

  未成年人的适用

  精神病人的适用

  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处罚时效:2年

  五、行政处罚的决定

  ①一般规定

  决定行政处罚的原则

  处罚前的告知义务

  当事人的权利

  ②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

  简易程序

  一般程序

  听证程序

  •简易程序:可当场作出处罚决定,违法事实确凿且有法定依据,公民50元以下,单位1000元以下,或者警告的。

  •一般程序:除可当场作出处罚外,适用。

  •听证程序: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处罚,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听证费用。

  六、行政处罚的执行

  (一)执行主体

  (二)执行程序

  •实行处罚机关与收缴罚款机构相分离

  •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

  •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

  七、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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