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考试行业动态:关于证券业从业人员实施事后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证券业从业人员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证券评级机构: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证券法》有关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取消或调整证券公司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20]18号),现就对证券业从业人员实施事后登记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人员。证券公司中从事证券业务的人员应当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协会)自律规则的要求,品行良好,具备从事证券业务所需的专业能力。包括但不限于,满足基本要求: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最近三年未受过刑事处罚;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或者已过禁入期;通过相应的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等。在满足基本要求基础上,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人员还应当符合《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相关规定。保荐代表人还应当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证券经纪人还应当符合《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相关规定。
证券公司中从事证券业务的人员应当向协会进行登记。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证券评级机构中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人员,参照证券公司中从事证券业务人员的有关规定进行登记管理。从业人员不须申请取得从业资格和执业证书。
二、登记类别。从业人员登记类别设为一般证券业务、证券经纪人、证券投资咨询(投资顾问)、证券投资咨询(分析师)、证券投资咨询(其他)、保荐代表人等六类。应当根据从业人员实际从事的业务类别和相应要求进行登记,同一人员只能登记为一个类别。
三、登记程序。从业人员应当通过所在机构进行登记,机构应当自从业人员入职(含试用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协会从业人员管理平台,将经本机构审核过的从业人员登记信息提交至协会进行登记。登记信息完备的,协会在登记后生成唯一登记编号。登记信息不完备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协会通知机构及时补正。
从业人员所从事的业务类别或其他重要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所在机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登记。从业人员离职的,所在机构应当自劳动关系(或委托代理关系)解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四、机构责任。机构应当确保所聘从业人员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协会自律规则的要求。机构应当指定专人(登记管理员)负责本机构从业人员的登记信息审核和日常登记管理工作,确保登记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五、登记信息查询。协会将通过协会网站从业人员信息公示栏目,公布各机构从业人员的相关登记信息及登记编号,方便投资者查询。
六、违规处理。机构聘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人员从事证券业务的,机构或从业人员在登记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协会将视情节轻重采取自律管理措施或纪律处分。从业人员受到协会“暂停执业”纪律处分的,协会予以中止登记。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被证券市场禁入或受到协会“终止执业”纪律处分的,协会予以注销登记。
七、衔接安排。已经取得执业证书的从业人员,视为已完成登记,执业证书编号即为登记编号,无需重新登记。已提交执业注册申请,但尚未取得执业证书的从业人员,相关申请信息将自动转入登记流程,机构无需重新填报登记信息。
特此通知。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20年3月4日
提示:2020年3月证券从业资格报名时间因受疫情影响已推迟,为了方便广大考生及时了解后续报名时间,请考生通过订阅环球网校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获取2020年3月证券从业资格报名时间,官网确定报名时间后我们会及时通知考生。
以上内容为证券考试行业动态:关于证券业从业人员实施事后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另外环球网校小编精心准备了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及高频考点,备考2020年证券从业资格证的考生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免费下载。
最新资讯
- 2024年10月香港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背景及相关信息2024-09-14
- 取得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书可享个税扣除2024-08-28
- 中国证券业协会:2024年6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违规人员及处理情况2024-08-16
- 中国证券业协会:2024年3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违规人员及处理情况2024-05-24
- 证券从业行业动态:中国证券业协会修订《两部规范》2024-05-20
- 中国证券业协会:2023年11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违规人员及处理情况2024-01-15
- 2023年10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违规人员处理结果2023-12-19
- 2023年9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违规人员及对应处理情况2023-12-14
- 证券资格考试行业动态:境外证券专业人才从业特别程序有关安排2023-11-30
- 2023年9月香港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时间调整通知2023-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