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咨询工程师(投资) > 咨询工程师(投资)备考资料 > 2012年咨询工程师《宏观经济政策》要点-规划论证

2012年咨询工程师《宏观经济政策》要点-规划论证

更新时间:2012-01-17 10:53:10 来源:|0 浏览0收藏0

咨询工程师(投资)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四、规划论证$lesson$

  (1)规划草案在送审之前须进行论证,并由组织论证的单位提出论证报告。未经论证的规划,不得报请批准并公布实施。

  (2)规划草案须经老师委员会进行深入论证,并由老师委员会出具论证报告。对国家级、省(区、市)级专项规划组织老师论证时,专项规划领域以外的相关领域老师应当不少于1/3。

  (3)规划编制部门在送审规划草案时,应当一并报送规划编制说明和规划论证报告。

  (4)规划编制说明除应当对有关内容做出说明外,还应当说明履行编制程序的情况,并对征求意见和衔接情况做出专门说明,对未采纳的重要意见应当说明理由。

  (5)依法须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还应当报送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发展规划的审核、批准

  (一)审批内容

  规划编制部门向规划批准机关提交规划草案时应当报送规划编制说明、论证报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报送的其他有关材料。其中,规划编制说明要载明规划编制过程,征求意见和规划衔接、老师论证的情况以及未采纳的重要意见和理由。

  (二)审批权限

  (1)总体规划草案由各级人民政府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

  (2)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需要国务院审批或者核准重大项目以及安排国家投资数额较大的国家级专项规划,由国务院审批;其他国家级专项规划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报国务院备案。

  (3)跨省(区、市)的区域规划由国务院批准。

  (4)未经衔接或老师论证的规划,不得报请批准和公布实施。

  六、规划公布与实施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草案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以及涉及国家秘密的外,规划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应当及时公布,并由国务院负责组织各级政府、经济管理机关和企业贯彻执行。

  、

  规划的下达和落实,是把国家总规划分解下达到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并逐级采取不同形式下达到实施规划的各个单位。

  组织规划实施是国民经济规划管理工作的关键阶段。保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任务的顺利实现,是政府、企业和广大劳动者的共同职责。组织国民经济规划实施工作的内容包括规划下达的形式、规划实施的社会机制的运用、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工作、规划实施的信息管理及规划实施中的调控等。

更多内容访问>> 咨询工程师考试频道   咨询工程师考试交流论坛     咨询工程师课程免费试听

?环球网校2010年咨询工程师(投资)考试辅导通过率89.50%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查询

咨询工程师(投资)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咨询工程师(投资)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咨询工程师(投资)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