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享有的权利
更新时间:2013-01-10 12:42:59
来源:|0
浏览
收藏
执业护士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摘要 护士享有的权利
一、护士执业,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克扣护士工资,降低或者取消护士福利等待遇。
二、护士执业,有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职业健康监护的权利;患职业病的,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赔偿的权利。
三、护士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与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权利;有参加专业培训、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参加行业协会和专业学术团体的权利。
四、护士有获得疾病诊疗、护理相关信息的权利和其他与履行护理职责相关的权利,可以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编辑推荐
上一篇:护士考试范围
下一篇:执业护士的义务
最新资讯
- 洛阳卫健委发布:2024年洛阳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风考纪须知2024-04-07
- 大突破!深圳市专科护士新政策2024年1月1日即将落地!2023-12-30
- 优化政务服务,护士执业变更延续注册再提速2023-12-23
- 注意:河南南阳护士执业注册实行零材料办理2023-11-09
- 注意:广西南宁护士执业注册实行零材料办理2023-11-09
- 医政医管局:《关于推行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工作的通知》解读2020-07-22
- 四川省护士执业注册实施细则(护士执业注册条件、材料、流程)2020-01-20
- 《四川省护士执业注册实施细则》政策解读2020-01-20
- 关于印发《四川省护士执业注册实施细则》的通知2020-01-20
- 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核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2019-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