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2018年执业药师考试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时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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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中省直驻廊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8〕20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考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
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10月13、14日举行,考点设在各市。按照工作单位属地原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考试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凡2016年或2017年在我省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并成功缴费的老考生,且今年报名时报考级别不做变更,则为免审报考人员,仅需网上填报信息并直接缴费即可完成报名,无需到各市考试机构现场进行资格审查;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为需审报考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后仍需持打印的报名表及有关材料,到各市考试机构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免审报考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需省内跨市报考的,报考人员要准备好报名材料,考试通过后,考试机构将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复审。
(二)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7月31日至8月13日17时30分,报考人员可登录全 国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服 务 平 台(zg.cpta.com.cn)或 登 录 河 北 省 人 事 考 试 网(www.hebpta.com.cn)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20日17时30分。
之前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注册过的报考人员无需再次注册;未注册过的报考人员,注册时需在报名平台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之后按照要求进行注册并上传照片。
免审报考人员按要求填报报考信息,保存提交,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如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务必对报名平台自动提取的工作单位信息自行修改。
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需准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用于网上缴费;各市要加强宣传,做好指导、服务工作。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银行卡所属银行网站平台显示缴费完成,但由于技术原因发生费用未到账现象,从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8月20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 10月6-12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三)考生报名需上报材料:
1、报名表(网上打印,一份);
2、相关证件(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3)(一份),相关免试材料原件(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或证明、身份证等)及复印件(一份),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手机填写即可;
(四)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需做好宣传、布置工作,根据工作单位属地原则将执业药师考生的报名材料于2018年8月2日—14日(周六日除外)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考试中心。
三、报名及免试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报考条件如下:
考全科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部分科目免试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四、收费项目及标准
根据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笔试费每人每科51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试费每人每科11元)。
五、考试科目与考试要求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药学和中药学两类,每类包括4个考试科目。
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只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电子计算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六、考试材料
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5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16年4月、2017年3月、2018年4月分别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6年第1号)和《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7年第1号)和《关于2018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8年第1号),对2015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请告知应试人员按照2015年版考试大纲要求,结合2016年第1号、2017年第1号和2018年第1号通告,进行应试准备。
七、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hebzcks@126.com。
附件:1.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计划安排表
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计划安排表 | |||||
考试专业 |
网上报名时间 | 现场审核时间 |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 | 网上打印准考证 时间 |
考试时间 |
执业药师 | 2018年7月31日 至8月13日17时30分 |
2018年8月2日—8月14日(周六日除外) | 2018年8月20日 17时30分 |
2018年10月6日至10月12日 | 2018年10月13、14日 |
2.2018年度职称考试网上报名单位代码表
市直 | 1001 |
广阳 | 1002 |
安次 | 1003 |
开发区 | 1004 |
三河 | 1005 |
霸州 | 1006 |
香河 | 1007 |
永清 | 1008 |
大厂 | 1009 |
大城 | 1010 |
文安 | 1011 |
固安 | 1012 |
3.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档案号 (保证成绩滚动管理,请老考生务必填写档案号,新考生不用填写)报名序号
姓 名 | 身份证号 | 照 片 |
||||||||||||
毕业学校 | 毕业时间 | |||||||||||||
所学专业 | 学 历 | |||||||||||||
学 位 | 参加工 作时间 |
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年限 | ||||||||||||
专业技 术职务 |
专业技术职务取得时间 | 报考级别 | 报考专业 | |||||||||||
免试科目 | 免试科目 | |||||||||||||
工作单位 | 主管部门 | |||||||||||||
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 邮编 | ||||||||||||
单位 人事 部门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主管 部门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人社局考试中心意见 | 审查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注:1、报考级别处填写药学或中药学。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点击下载: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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