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须知:药品网络销售新规来了!
更新时间:2020-11-16 11:06:48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
收藏
执业药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摘要 国家药监局12日公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药品网络销售新规来了!执业药师们,或者报名参加了执业药师考试的人员,建议大家了解这一政策。环球网校(环球青藤旗下品牌)执业药师频道下面为大家带来解读内容。
编辑推荐:2021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预测
注意:预测2021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间在7月或者8月,大家可以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届时会通知大家何时报名考试!
国家药监局12日公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药品网络销售者应当是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药品经营企业。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销售其生产的中药饮片,应当履行本办法规定的持有人相关义务。
药品网络销售不得超出企业经营方式和药品经营范围。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通过网络销售。
药品网络销售者为持有人的,仅能销售其持有批准文号的药品。没有取得药品零售资质的,不得向个人销售药品。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的,应当确保电子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处方调剂审核,对已使用的处方进行电子标记。向个人销售药品的,还应当建立在线药学服务制度,配备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执业药师的数量应当与经营规模相适应;做到药品最小销售单元的销售记录清晰留存、可追溯。
具备网络销售处方药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可以向公众展示处方药信息。其他药品零售企业不得通过网络发布处方药销售信息。向公众展示处方药信息时,应当突出显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执业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等风险警示信息。药品零售企业通过网络销售药品,不得以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
执业药师们注意啦!药品网络销售新规来了!,报名参加2021年执业药师考试的人员建议大家了解一下。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整理了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真题,点击下方按钮即可免费下载!更多2021年执业药师备考资料也将在此处持续更新!
编辑推荐
最新资讯
- 《陕西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2024-11-03
- 温馨提示:执业药师不进行继续教育将无法注册2024-09-20
- 直接0分!执业药师考试有这些行为或取消成绩2024-09-16
- 成绩无效?2024年上海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这些事情千万不要做2024-09-11
- 2024年8月29日起,这些执业药师上岗至少要本科学历2024-08-30
- 讨论:执业药师远程审方不驻店违法吗?2024-08-19
-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政策解读2024-08-13
- 不予注册?执业药师注册必须进行继续教育2024-08-10
- 2024年上海执业药师考试监督管理及违纪处理事项2024-08-06
- 陕西省药监局发布: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实施细则意见征求2024-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