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第四师关于规范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相关事宜的公告
2024年1月11日,新疆第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规范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相关事宜的公告》,事关全体执业药师,一起来看一下吧。
上述公告原文如下:
辖区药品零售企业:
为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促进辖区执业药师队伍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兵团对执业药师配备要求,现将本辖区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维护用药安全,差异化配备使用执业药师
(一)零售单体药店: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营业时必须有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
(二)零售连锁门店(含特许加盟店):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应当具有执业药师资格或者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含非临床药学)以上职称资格。截止2024年12月31日,已实现“七统一”标准的连锁门店(含特许加盟店)配备驻店执业药师的数量,不少于该连锁企业在四师辖区门店总数量的80%;截止2025年12月31日,辖区所有已实现“七统一”标准的连锁门店(含特许加盟店)均应配备驻店执业药师。
(三)从业药师的使用:执行原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8月22日印发的《关于药品零售企业现有从业药师使用管理的通知》(新食药监化〔2016〕101号),执业资格期限顺延至2025年12月31日。经确认并在药品零售企业执业的从业药师不得随意变更从业企业。已配备了执业药师的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用从业药师替换执业药师。
二、提升专业素质,强化执业药师队伍建设
执业药师每年应参加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每3个学时为1学分,每年累计不少于3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学时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鼓励执业药师参加实训培养。
经确认的从业药师应当按照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相关规定参加每年的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能力素质;未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的,取消从业资格。
三、规范经营行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对不按照规定要求配备执业药师的药品零售企业,将依法核减其经营范围,采取停止其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等措施。对于查实的执业药师“挂证”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将“挂证”执业药师录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采取撤销其注册证书、纳入信用管理“黑名单”等措施。
第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1日
注:1.七统一是指在同一总部的统一品牌标识管理、统一药品质量管理、统一采购管理、统一配送管理、统一财务管理、统一网络信息管理、统一服务质量管理基础上,总部采购与门店销售分离,通过计算机联网管理,实行规模化、集团化管理的经营模式。2.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是指药品经营领域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是指执业药师,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包括卫生(药)系列职称(含药士、药师、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从业药师等。
编辑推荐:
点击查看>>2023年执业药师考试真题及答案《各科目》汇总
点击查看>>2024年执业药师各科目预习阶段学习计划表汇总
点击查看>>2024年执业药师各科目高频考点汇总
学霸笔记包邮拼团:
执业药师-学霸笔记+小过攻略-三科(无法规)-5元包邮
超值福利价,点击图片即可享受:
以上就是“新疆第四师关于规范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相关事宜的公告”的内容了,如有更多相关资讯,小编会及时整理发布!温馨提示:为及时获取2023年执业药师证书领取时间等相关信息,推荐各位考生使用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另外,文章尾部“点击免费下载”可领取更多执业药师备考资料,如历年真题、模拟试题与答案解析、考试技巧等备考资料。
最新资讯
- 《陕西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2024-11-03
- 温馨提示:执业药师不进行继续教育将无法注册2024-09-20
- 直接0分!执业药师考试有这些行为或取消成绩2024-09-16
- 成绩无效?2024年上海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这些事情千万不要做2024-09-11
- 2024年8月29日起,这些执业药师上岗至少要本科学历2024-08-30
- 讨论:执业药师远程审方不驻店违法吗?2024-08-19
-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政策解读2024-08-13
- 不予注册?执业药师注册必须进行继续教育2024-08-10
- 2024年上海执业药师考试监督管理及违纪处理事项2024-08-06
- 陕西省药监局发布: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实施细则意见征求2024-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