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强调:抓紧修改完善执业药师法草案!利好全体执业药师!
近日,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再次强调:抓紧修改完善药师法草案。同时提及了药师法相关内容和立法进度,一起来看看吧。
制定药师法已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目前,国家卫生健康委正在会同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等部门对草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和完善。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获悉,该委已就药师立法开展了多次调研,建议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吸纳相关代表议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抓紧修改完善药师法草案,尽早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据悉,国家卫生健康委此前曾形成药师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分别于2017年、2020年和2021年征求有关方面意见。
一、《药师法》从无到有,历经数十载
回顾往昔,“药师法提案”(下简称药师法)历经数十载,有多次调整,目前有哪些亮点呢?让我们来看看一下!
2000年: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启动执业药师立法基础调研工作。
2003年:《执业药师法》被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国务院2003~2006年度立法计划。当年10月15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起草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法(送审稿)》,并上报国务院审议。
2007年:2007年下半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务院法制办、全国人大法工委积极协调,《执业药师法》再次列入国务院2008~2012年立法规划,也被列入全国人大2008~2012年立法规划。
2008年:原卫生部委托中国执业药师协会合理用药专家委员会再次调研。
2013年5月:《执业药师法》列入国务院三档立法计划,确定由原国家卫计委牵头组织起草,原国家食药监总局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配合。
201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明确《药师法》的立法名称并列为研究项目,由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起草。
2017年5月:原国家卫计委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师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建议相关部门尽快排除障碍,力争正式法律早日出台。
2018年11月:国家卫健委印发《关于加快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到,加强药师队伍建设,鼓励医疗机构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
2019年9月:国家卫健委发布《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简报(第73期)药品全流程改革取得积极进展》提出,积极发挥药师作用,加快推进《药师法》立法进程。
2020年2月: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意见》的通知,强化药师或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对处方的审核,对于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等,应及时与处方医师沟通并督促修改,确保安全、有效。
2020年6月:《药师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草案出台。
2021年2月:《药师法》第三次征求意见稿草案出台。
2021年6月:《药师法》列入国务院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023年6月:《药师法》列入国务院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024年1月: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抓紧修改完善药师法草案
目前国家卫生健康委正在会同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等部门对草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和完善。
二、《药师法》出台将利好全国执业药师
根据业内流传的说法,《药师法》的颁布将会变革执业药师的职责与发展方向,很有可能会重新定义执业药师。那么根据目前已公布的3版意见稿,我们也可以看到《药师法》的几大亮点!
1、选拔标准提高,执业药师证含金量提升
早在《药师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中,就曾把执业药师的准入门槛会直接从中专学历提升到本科学历或以上。
从学历要求的调整可见,官方对于学历的要求始终都有考量,未来学历方面的要求或许只会提高不会降低。
早期国家为了解决全国药店对执业药师的庞大需求,扩充执业药师队伍,执业药师考试的报考门槛是中专学历即可。慢慢地报考执业药师考试的人数增加,为了保障国家执业药师队伍的质量,对执业药师的准入门槛提高,同时报考审核也越来越严格!
2、一元化药师制度,地位提升
构建以患者为核心的一元化药师制度,拟采取“统一资格考试、分类注册管理”的原则。
通过统一资格考试的药师可以自行选择注册在药监系统还是在卫生系统,也就是注册在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师由卫生健康部门管理,注册在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师由药监部门管理。
可预见的是执业药师未来的职责和社会地位会有显著改变和提高,尤其是对已经考了证的执业药师,是十分有利的。在网上流传的《药师法》第三次征求意见稿中的第四十四条也明确表示,“本法公布前已取得的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与本法实施后取得的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即已经拿到证的执业药师在《药师法》出台后,将会直接成为卫生系统和药监系统共同认可的药师资格,但是归那个部门管理由注册点决定。
相信大家也和小编一样深切盼望《药师法》的出台,以明确药师的权利与义务,优化管理体制,规范考核与培训,强化执业监管,进而推动我国药学服务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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