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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新农合定额支付“两癌”手术费

更新时间:2012-05-24 11:06:31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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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00元治疗费用,自己只要掏3000元,新农合限额付费真是好!”5月17日,在湖北省肿瘤医院接受了乳腺癌手术治疗的武汉市江夏区农民吴冰心,成为受惠于湖北省新农合“两癌”手术治疗限额付费政策的第一人。

  2011年年底,湖北省启动提高妇女“两癌”(宫颈癌、乳腺癌)新农合保障水平试点工作,取消“两癌”手术治疗起付线及药品目录限制,实行单病种限额付费。三级医院手术治疗限额为宫颈癌11000元、乳腺癌10000元,其中新农合按照限额70%报销,超过限额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近3周来,共有4名农村乳腺癌患者在湖北省肿瘤医院享受此项优惠政策。该院为每位患者承担了千元以上治疗费用。

  湖北省肿瘤医院院长魏少忠说,“两癌”手术治疗限额付费试点有利于规范治疗。医院把限额按比例分解到医疗工作的各个环节,严格按照临床路径管理,在确保医疗质量的前提下缩减费用。

  针对每例手术超过限额千元以上的问题,魏少忠认为,相关制度和定额付费标准尚需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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