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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关于2018年中医助理医师考试合格人员注册相关事项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8-12-03 10:58:52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15收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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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优化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准入服务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8﹞29号)等要求,为进一步优化医师执业注册服务,现将2018年医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执业注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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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2018年医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卫生计生局(委),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卫生计生局,委直委管各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作安排,2018年医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信息有关数据已导入我省医师电子化注册系统,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优化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准入服务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8﹞29号)等要求,为进一步优化医师执业注册服务,现将2018年医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执业注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医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可使用医学综合笔试准考证号码激活《医师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个人账户,并通过医师个人账户提交注册申请,医疗机构通过《医师电子化注册系统》完成信息确认,向主管卫生健康部门提交纸质材料后集中办理。

二、2018年医师资格合格人员申请执业注册,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2份;

2.近6个月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3.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

4.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集体注册的,医疗机构需提供已录入《医师联网注册及考核管理系统》申请注册人员情况汇总表。

三、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进一步优化医师注册办理流程,及时高效为医师办理注册,切实保障医师注册权利。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18年11月20日

分享到: 编辑:谢晓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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