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轻信假医生 整容不成变毁容
者从斗门区法院获悉,受路边发放的医疗读物的吸引,47岁的王女士在医院做完了文眉、文眼线和面部祛斑等项目之后。原来仅有一些小斑点的脸被激光打得千疮百孔,洗眼线眼角却被洗成红色,王女士将医院起诉至法院。近日,法院判决医院返回治疗费用并赔偿3000元。
整容几天就要“返工”
2013年9月23日,47岁的王女士翻看斗门某专科医院编的读刊时,被其中的美容广告吸引,萌生了进行美容手术的念头,并立即拨打广告中美容科张医生的电话进行咨询。9月26日,王女士来到医院并在张医生的推荐下报了文眉、文眼线、面部祛斑、改唇、拉皮五个项目,共交费5000元,并于当日做了文眉、文眼线和面部祛斑三个项目,消费3000元,余款2000元约定好下次作改唇、拉皮之用。
几天后,王女士发现面部斑点越来越明显,文的眼线过长,文的眉与眼线上下颜色也不对。2013年10月2日,王女士来到医院反映情况,张医生承诺帮她把眼线洗掉并表示绝对能一次洗净无痕,洗掉后免费重新再文。但是经过两次清洗后,先前文坏的眼线仍没有洗尽,而且由于大量服用药物,王女士开始出现骨痛、头痛等副作用。
涉事医师已辞职
原来仅有一些小斑点的脸被激光打得千疮百孔,洗眼线眼角却被洗成红色,王女士来到该医院讨要说法,医院工作人员却告知称为其治疗的张医生已经辞职,拒绝对此事承担责任。
2013年12月17日,王女士向斗门区卫生局投诉,斗门区卫生局查明,该医院的注册诊疗科目为预防保健科、内科、皮肤科等项目,并不包括开展文眉等美容治疗活动,且为王女士提供治疗的张医生并不具备医师执业资格,遂卫生局对该医院作出罚款4000元行政处罚决定。
2013年12月23日,王女士将该医院诉至斗门法院,要求医院返还治疗费及赔偿损失。斗门法院认为,斗门某专科医院在不具有开展广告宣传刊物中所载的多项医疗服务资质的情况下,向原告承诺提供文眉、文眼线等诊疗项目,并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原、被告之间的医疗服务合同因被告的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庭审中,王女士表示被告已退还2500元治疗费用。近日,斗门法院判决医院返还王女士剩余治疗费用2500元,赔偿王女士3000元。
记得查看医院、医生资质
法官提醒,若为追求完美而进行美容、整容一定要选择具有资质且信誉良好的正规医院,最好亲自查看医院及主治医生的相关资质证书。同时注意保留治疗等方面的相关证据,若有纠纷发生时,方便自己维权。
编辑推荐:
最新资讯
- 中医医师行业动态|甘肃发文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中医药工作2020-06-15
- 中医医师行业动态|内蒙古部署4项蒙中医药措施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2020-06-12
- 中医医师行业动态|第二届中医药国际化发展论坛在京举行2020-06-11
- 中医医师行业动态|宣武中医医院增派人才赴阜平县中医医院开展健康帮扶工作2020-06-08
- 中医医师行业动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召开2020年第一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2020-06-05
- 中医医师行业动态|川渝签署中医药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2020-06-03
- 中医医师的榜样:全国中医药杰出贡献奖拟表彰人选2019-10-14
- 安徽推进法规建设保障中医药发展、培养中医医师人才2019-04-09
- 镇巴县出台政策鼓励名中医进行中医医师传承带徒2019-03-30
- 2019年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药工作要点:加强中医医师人才建设2019-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