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初级会计职称 > 初级会计职称备考资料 >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知识点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知识点

更新时间:2015-08-28 15:30:01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71收藏7

初级会计职称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摘要】环球网校初级会计职称频道发布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知识点,2015年5月份已顺利举行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考生可于下半年开始复习初级会计职称,目前有很多考生已经开始备

  【摘要】环球网校初级会计职称频道发布“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知识点”,2015年5月份已顺利举行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考生可于下半年开始复习初级会计职称,目前有很多考生已经开始备考,在备考过程中教材是基础,学好基础知识很关键,将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知识点详细介绍,现整理如下供初级会计职称考生学习《经济法基础》,环球网校助你一臂之力!更多复习资料及试题请登陆环球网校初级会计职称频道查看

  编辑推荐: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预习知识点汇总


  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

  (1)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3)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期限

  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三、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按月或按季预缴的,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环球网校小编推荐: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票据权利的概念和分类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练习题汇总(6.26)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练习题:基本存款账户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初级会计职称频道及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分享到: 编辑:赵静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初级会计职称资格查询

初级会计职称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初级会计职称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