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初级会计职称 > 初级会计职称备考资料 >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四章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四章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更新时间:2016-03-14 11:32:20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147收藏29

初级会计职称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摘要】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于5月14日-18日举行,环球网校为了考生更好的进行备考,环球网校初级会计职称频道特发布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四章营业税的征税范围,是全面梳理知识点的开
  【摘要】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于5月14日-18日举行,环球网校为了考生更好的进行备考,环球网校初级会计职称频道特发布“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四章营业税的征税范围”,是全面梳理知识点的开始阶段,掌握教材基本内容,一起学习以下内容《经济法基础》第四章营业税,更多资料尽在环球网校初级会计职称频道。
  编辑推荐:2016年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法律制度汇总

  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一、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销售不动产的行为。(环球网校提供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二、视同发生应税行为

  (1)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2)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

  (3)财政部、国家税务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混合销售行为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

  其他单位和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1)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环球网校小编推荐: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无纸化考试模拟系统上线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总论汇总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汇总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备考视听汇总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备考指导视听汇总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初级会计职称备考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频道或登陆初级会计职称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以上文章为考生提供“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四章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介绍了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法律制度汇总具体内容,请考生认真学习。

  【摘要】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于5月14日-18日举行,环球网校为了考生更好的进行备考,环球网校初级会计职称频道特发布“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四章营业税特殊业务的征税规定”,是全面梳理知识点的开始阶段,掌握教材基本内容,一起学习以下内容《经济法基础》第四章营业税,更多资料尽在环球网校初级会计职称频道。

  四、兼营行为

  五、特殊业务的征税规定

  (1)水利工程水费,属于其向用户提供天然水供应服务取得的收入,应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2)电信单位自己销售电信物品,并为客户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征收营业税;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而不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征收增值税。

  (3)林木管护劳务,单独提供林木管护劳务,行为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符合条件的免征营业税;销售林木以及销售林木的同时提供林木管护劳务的行为,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应征收增值税。

  (4)汽车按揭服务和代办服务,单独提供按揭、代办服务业务,不销售汽车的,应征收营业税;随汽车销售提供的汽车按揭服务和代办服务业务征收增值税。

  (5)自2004年7月1日起,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缴纳营业税。

  (6)纳税人提供的矿山爆破、穿孔、表面附着物剥离和清理劳务,以及矿井、巷道构筑劳务,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应当缴纳营业税。

  (7)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环球网校小编推荐: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无纸化考试模拟系统上线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总论汇总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汇总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备考视听汇总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备考指导视听汇总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初级会计职称备考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频道或登陆初级会计职称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以上文章为考生提供“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四章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介绍了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法律制度汇总具体内容,请考生认真学习。

分享到: 编辑:赵静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初级会计职称资格查询

初级会计职称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初级会计职称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