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第四章第二节销项税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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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第二节 增值税法律制度
一般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
1、销售额
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注意】价外费用为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2、非价外费用
①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③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3、价税分离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6%)或(1+10%)
【注意】默认含税销售额:
(1)零售价;(2)价外费用;(3)普通发票
4、组成计税价格
视同销售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注意】先找本单位同类产品平均售价,没有,找其他单位,还没有,组价
进口
不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律使用适用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5、特殊
包装物押金 白酒确认时点与其他产品不同
折扣销售 同一张发票注明
以旧换新 除金银首饰外不扣减旧货收购价格
以物易物 双方都作购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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