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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基础》考点:印花税计税依据

更新时间:2013-08-27 08:48:19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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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基础》考点:印花税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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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花税计税依据

  (1)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作为计税依据。

  (2)不记载金额的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专利证、商标注册证、土地使用证)和辅助性账簿(企业的日记账簿、各种明细分类账簿),以凭证或账簿件数作为计税依据。(2011年判断题)

  (3)合同:以凭证所载金额作为计税依据。

  【解释1】以凭证上的“金额”、“费用”作为计税依据的,应当“全额”计税,不得作任何扣除。

  【解释2】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应适用不同税目税率经济事项的同一凭证,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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