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初级会计职称 > 初级会计职称备考资料 >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

更新时间:2015-02-04 09:12:06 来源:|0 浏览0收藏0

初级会计职称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
套餐推荐:初级会计职称通关方案|成绩单=优惠?|2015年初级会计招生简章

热点专题:考试题型

 >>2015年课程春节促销全网最低价 感恩回馈 限时2折起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为5月16日-20日,2015年初级备考已经开始,环球网校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考生打好基础,提高备考效果,特整理了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学习愉快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

  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

  1.诉讼时效的概念

  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而失去诉讼保护的制度。

  其作用是:①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②维护既定的法律秩序的稳定;③有利于证据的收集和判断。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的是胜诉权,即丧失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权利人的实体权利并不消灭,债务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2.诉讼时效期间的具体规定

  (1)普通诉讼时效期间。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也称一般诉讼时效期间,是指由民事普通法规定的具有普遍意义的诉讼时效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

  (2)特别诉讼时效期间。

  特别诉讼时效期间,也称特殊诉讼时效期间,是指由民事普通法或特别法规定的,仅适用于特定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期间。下列事项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②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③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④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3)最长诉讼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期间,均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法院不予保护。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初级会计职称资格查询

初级会计职称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初级会计职称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