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经济法》有限合伙企业复习资料三
更新时间:2009-10-19 15:27:29
来源:|0
浏览
收藏
注册会计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有限合伙企业
(四)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1、合伙企业解散事由: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例题】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 )。
A、2/3合伙人决定解散
B、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15天
C、合伙企业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D、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
【答案】CD
2、清算人
(1)一般情况下,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2)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3)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财产的清偿顺序
清算费用,所欠的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的补偿金,所欠税款,清偿债务;企业财产多余的部分,视同分配利润。
4、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5、违反《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的,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证券法均规定首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00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有关信息:
编辑推荐
最新资讯
- 考后复盘:2024年注册会计师各科考情分析汇总2024-08-29
- 2024年注册会计师财管考前考点突击:第十九章业绩评价2024-08-20
- 考前专项练习!2024年cpa财务成本管理易考点:第十八章责任会计2024-08-19
- 2024年注会财务成本管理知识点总结和真题练习:第十七章全面预算2024-08-18
- 2024年注会财务成本管理重点章节:第十六章短期经营决策2024-08-17
- 2024年注会战略易考点及考前专项练习:第八章企业面对的主要风险与应对2024-08-16
- 专项练习!2024年注会财务管理高频考点:第十五章本量利分析2024-08-16
- 考前提分!2024年cpa战略考试易考点:第七章风险管理的流程、体系与方法2024-08-15
- 考前回顾!2024年注会财务管理重点及真题练习:第十四章作业成本法2024-08-15
- 2024年注册会计师财管考前重点回顾:第十三章标准成本法2024-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