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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注会《税法》辅导:国际税收(6)

更新时间:2010-08-09 08:59:45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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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国际税收协定

  国际税收协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主权国家,为了协调相互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和解决重复征税问题,经对等协商和谈判所缔结的一种书面协议或条约。

相关要点

内容

(一)国际税收协定的产生和发展

1.世界上最早的国际税收协定是1843年比利时和法国政府签订的

2.20世纪60年代产生的《经合组织范本》和《联合国范本》。在国际上影响最大,是各国签订国际税收协定的样板。其中发展中国家多以《联合国范本》为依据。

(二)两个国际税收协定范本的比较

相同:总体结构上基本一致

重要的差异:

1.《联合国范本》较为注重扩大收入来源国的税收管辖权,主要目的在于促进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双边税收协定的签订,同时也促进发展中国家相互间双边税收协定的签订;

2.《经合发组织范本》虽然在某些特殊方面承认收入来源国的优先征税权,但其主导思想所强调的是居民税收管辖权原则,主要是为了促进经合发组织成员国之间双边税收协定的签订。

(三)国际税收协定的目标

1.妥善处理国家之间的双重征税问题

2.实行平等负担的原则,取消税收差别待遇;

3.互相交换税收情报,防止或减少国际避税和国际偷逃税。

(四)国际税收协定的主要内容

1.协定适用范围

2.基本用语的定义

3.对所得和财产的课税

4.避免双重征税的办法

一般的方法有免税法、抵免法等

5.税收无差别待遇

6.防止国际偷、漏税和国际避税

(五)我国对外税收协定所遵循的原则

1.坚持所得地域税收管辖权的征税原则

2.坚持平等互利原则

3.税收饶让原则

【提示】关于税收饶让: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在非居住国得到税收优惠的那部分所得税,视同已纳税额而给予抵免,不再按本国税法规定补征。

(六)我国国家税收协定简况

1.1983年我国同日本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这是我国对外签订的第一个全面性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2.截止20088月底,我国共与90个国家缔结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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