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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注会《税法》辅导:个人所得税(17)

更新时间:2010-08-25 09:37:21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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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劳务报酬所得的计税方法2

  1、计算公式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但是,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实行加成征收。

  其具体办法是: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为畸高收入;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1)实施超额累进加征的依据的超2万或5万,指的是应纳税所得额而不是收入额。

  (2)考生须记忆劳务报酬所得的税率。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①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20%

  ②每次收入额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

  ③每次收入的应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13-4】歌星刘某一次取得表演收入40000元,扣除20%的费用后,应纳税所得额为32000元。请计算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答案】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40000×(1-20%)×30%-2000=7600(元)

  2、为纳税人代付税款的计算方法

  如果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人代付税款的,应当将单位或个人支付给纳税人的不含税支付额(或称纳税人取得的不含税收入额)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规定计算应代付的个人所得税款。计算公式为:

  (1)不含税收入额不超过3360元的:

  ①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800)÷(1-税率)

  ②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2)不含税收入额超过336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 ×(1-20%)]÷[1-税率×(1-20%)]

  或=[(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 ×(1-20%)]÷当级换算系数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表13-8       不含税劳务报酬收入适用税率表

  级数

不含税劳务报酬收入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换算系数(%

  1

未超过3360元的部分

  20

  0

  无

  2

超过3360元~21000元的部分

  20

  0

  84

  3

超过21000元~49500元的部分

  30

  2000

  76

  4

超过49500元的部分

  40

  7000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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