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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经济法》辅导:个人独资企业法(三)

更新时间:2011-08-29 15:53:08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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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解散和清算(重点)

  1、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2、清算人

  投资人可以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解释:“投资人”可以自行清算,不包括受托人、投资人的继承人;债权人不能直接清算,只能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财产的清偿顺序

  (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2)所欠税款;(3)其他债务。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4、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要求的,该责任消灭。

  5、投资人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金、罚款,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首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例题1】张先生在谈论《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时讲到以下内容,其中正确的有( )。

  A、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时,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作为个人出资

  B、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C、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时,可由投资人自行清算,也可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D、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清偿债务时,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应作为第一顺序清偿

  答案:BCD

  解析: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但不能以家庭其他成员的个人财产出资,选项A错误。本题正确答案应为BCD。

  【例题2】自然人甲拟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下列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09年原制度)

  A、该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中可以使用“公司”字样,但是不得使用“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

  B、甲只能以其个人财产投资,不得以其家庭共有财产出资

  C、甲可以根据业务需要,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

  D、设立后的个人独资企业可以依法申请贷款,但不能取得土地使用权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根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公司”字样;因此选项A错误。投资者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因此选项B错误。个人独资企业可以依法申请贷款、取得土地使用权,并享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因此选项D错误。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选项C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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