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师考前总结之《规划实务》(17)
更新时间:2010-09-08 08:40:05
来源:|0
浏览
收藏
城乡规划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第十二章 规划条件的给定
一 考试大纲的要求
1 掌握建设项目规划条件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2掌握规划条件变更的程序和要求
二 给定规划条件的目的和任务
规划条件是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的依据,是规划编制单位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的依据,也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的依据。
三 给定规划条件的内容和依据
1 规划条件的内容
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规划条件主要侧重于用地总体的建筑布局、居住环境和配套设施等方面的内容,单项建设工程的规划条件主要侧重于建筑和周边现状建筑的关系,交通组织等方面的内容,规划条件主要从建设工程的性质、规模、布局、退线、退界、间距、日照、交通、绿化、市政、景观等方面,对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单项建设工程提出限定条件。
2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给定规划条件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第三十九条规定:“规划条件为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
编辑推荐
最新资讯
- 双十一钜惠:全年底价,城乡规划师课程8折起2023-10-27
- 2024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教材2023-09-11
- 备考指导:2023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复习考点2023-07-31
- 2022年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免费资料2022-06-30
- 2022年城乡规划实务资料下载2022-06-29
- 2022年城乡规划师考试教材2022-06-28
- 2022年城乡规划实务免费资料2022-06-28
- 2022年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资料下载2022-06-28
- 2022年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免费资料2022-06-27
- 2022年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复习资料2022-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