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之行政处罚4
更新时间:2013-08-07 09:26:17
来源:|0
浏览
收藏
城乡规划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摘要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行政处罚的种类、适用和程序
1.行政处罚的种类
《行政处罚法》中规定了行政处罚的六种类型。即: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产;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行政拘留。还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行政处罚的适用
(1)行政罚与责令纠正并行。行政机关不能一罚了事,而是要通过阻止、矫正行政违法行为,责令违法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恢复被侵害的管理秩序。因此,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
(2)一事不再罚款。对违法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3)行政处罚折抵刑罚。行政处罚与刑罚的适用范围向竞合时,如无法判断违法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可以先适用行政处罚。当发现已经构成犯罪时,应及时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折抵相应刑期。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4)行政处罚追究时效。违法行为在两年之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是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持续或连续状态时,从行为终了时算起。
编辑推荐:2013年城市规划师VIP套餐 抢先热招
编辑推荐
最新资讯
- 双十一钜惠:全年底价,城乡规划师课程8折起2023-10-27
- 2024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教材2023-09-11
- 备考指导:2023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复习考点2023-07-31
- 2022年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免费资料2022-06-30
- 2022年城乡规划实务资料下载2022-06-29
- 2022年城乡规划师考试教材2022-06-28
- 2022年城乡规划实务免费资料2022-06-28
- 2022年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资料下载2022-06-28
- 2022年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免费资料2022-06-27
- 2022年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复习资料2022-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