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力资源管理师 > 人力资源管理师行业动态 > 8月工资9月发按新标准扣个税 以发工资时间为准

8月工资9月发按新标准扣个税 以发工资时间为准

更新时间:2015-12-09 17:52:46 来源:|0 浏览1收藏0

人力资源管理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8月份工资如果在9月份发放,须按照3500元的个税新标准来扣除费用。昨天,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明确了这一问题。

  以发工资时间为准

  公告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税法修改的相应条款,在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的适用问题方面,纳税人今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同时,纳税人今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9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计算个税时是按照新标准还是旧标准扣除,将以“实际取得”工资薪金的时间来判断。而“实际取得”是指职工实际收到工资的时间,而非其取得工资薪金的归属时间。

  个体户分两段计算

  对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合伙人)今年9月1日(含)以后的生产经营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按照有关规定,应先计算其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再计算全年应纳税额。

  具体来说,其2011年度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为,前8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8/12,后4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4/12,全年应纳税额=前8个月应纳税额+后4个月应纳税额。

  相关纳税人应在年度终了后的3个月内,按照上述方法计算2011年度应纳税额,并进行汇算清缴。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也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算账

  月入4000少缴160转自环 球 网 校edu24ol.com

  例如单位在今年9月15日向员工发放当年8月份的工资,收入为4000元(扣除“三险一金”),在扣缴其应纳个税时,即适用新的3500元费用扣除标准来计算缴纳个税,则该员工应纳个税额=(4000元-3500元)×3%=15元。若按照原来2000元的扣除标准计算,该员工应缴纳的个税则为175元。

?2011年下半年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报名汇总

?环球网校2011年人力资源师考试网络辅导招生方案

更多信息请访问:人力资源管理师频道    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论坛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查询

人力资源管理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人力资源管理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