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力资源管理师 > 人力资源管理师行业动态 > 国家将出新规:女工产假有望增8天

国家将出新规:女工产假有望增8天

更新时间:2015-12-09 17:52:46 来源:|0 浏览0收藏0

人力资源管理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女工产假有望由90天增至14周(98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可望享受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则可望享受不少于6周的产假;怀孕7个月以上和哺乳期女职工可不上夜班……记者昨日从广东省法院、省妇联首次联合召开的女工特殊劳动保护权益案例发布会上获悉,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阶段基本结束。另悉,广东省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一直处于高位运行,涉及女职工特殊劳动权益保护的案件不在少数。广东省妇联接访的女职工特殊劳动权益受损案例占总投诉量的一成。

  新条例规定,对于已经怀孕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合理安排其休息时间,或者相应减少其劳动定额;经与女职工协商一致,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同时,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其夜班劳动。女职工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即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其夜班劳动。

  在产假方面,新规明确,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14周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2周;难产的,增加产假2周;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2周。

  而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6周的产假。

?2012年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各地报名时间汇总

?2012年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保过班辅导招生简章

更多信息请访问:人力资源管理师频道    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论坛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查询

人力资源管理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人力资源管理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