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二级造价工程师 > 二级造价工程师报考指南 > 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员的权利和义务

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员的权利和义务

更新时间:2013-03-06 13:36:43 来源:|0 浏览0收藏0

二级造价工程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员的权利和义务,详细内容如下:

  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一条 造价员的权利:

  (一)可以在本市辖区内从事与本人取得的《造价员资格证书》专业相符合的建设工程造价工作;

  (二)在本人承担的工程造价业务文件上签字、加盖专用章,并承担相应的岗位责任;

  (三)参加继续教育,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第二十二条 造价员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忠于职守,恪守职业道德,自觉抵制商业贿赂;

  (二)遵守工程造价行业的技术规范和规程,以及所在单位制定的作业指导文件,保证工程造价业务文件的质量;

  (三)保守委托人的商业秘密;

  (四)与所从事的业务有利害关系时,应当主动回避;

  (五)不准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执业;

  (六)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计价行为,主动向政府有关部门举报;

  (七)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从事业务活动、签署工程造价业务文件等。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造价员考试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编辑推荐:

2013年造价员考试网络辅导招生简章

2013年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二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查询

二级造价工程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二级造价工程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