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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区人事局2009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更新时间:2009-10-19 15:27:29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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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优化和改善我区事业单位人员人才结构,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报名条件

  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4名,招聘管理人员28名,具体岗位、职数及报名条件见附件。

  注:200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09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超过规定时间未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得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名

  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限内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附后)进行注册报名。没有条件上网报名的,可到成都市新都区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通过网络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2009年4月14日-2009年5月5日(现场通过网络报名的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程序

  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注意事项等信息。

  1、报名注册。报考人员须先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照片为报考人员本人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BMP格式并大于3K小于160K。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注册并填写完个人基本信息和上传照片后方可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2009年成都市新都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填写所学专业应与毕业证一致)。报考人员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录用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名确认。报考人员在如实、准确填写《2009年成都市新都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并提交成功的1个工作日后、报名期限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照片及资格初审。

  4、报名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物价局〔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笔试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通过照片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打印《2009年成都市新都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供资格复审时使用。缴费截止时间:2009年5月13日。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报名成功(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请于2009年5月16日至22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1.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岗位职数的比例达到3:1的岗位,直接开考;报名人数与岗位职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岗位,经考聘领导小组研究后,采取缩减职数或合并岗位后开考。

  2.考试内容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按比例折合后的两项成绩之和为应聘者的综合成绩。

  (1)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满分各为100分,各按50%计入笔试成绩。

  笔试时间为2009年5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按照川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人事局或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应聘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2分。

  按照成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参加我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时,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区(市)县人事局或团委考核合格的,每工作1年,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2分。

  上述政策性加分最高不超过8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需提供服务地所在区(县)团委、人事部门或教育部门关于其服务年限及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并于笔试前工作日交成都市新都区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备案以办理加分手续。不按要求提供或过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笔试成绩于2009年5月28日在香城新都网公布。 6月3日在香城新都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安排等相关要求。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需求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在确定面试人员过程中,若同一岗位最末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者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测试应试者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理解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

  领取面试通知书与资格复审同时进行,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A、报名时打印的《2009年成都市新都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B、本人户口薄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C、200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高校就业推荐材料或高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考生需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还需要提供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D、所报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过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通过,发给面试通知书。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提供资料或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产生的进入面试人员的缺额,经考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四、体检

  根据考聘岗位及职数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同一岗位最末一名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执行。因体检放弃、体检不合格产生的职位空缺,按确定体检人员规则及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录取

  体检合格的,由区人事局根据事业单位缺编情况及本人特长安排到相关事业单位。确定聘用单位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若出现空缺,则从同岗位所有应聘者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名单无异议,或虽有异议,经查证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一)凡经审查合格被聘用的人员,区人事局为其办理正式接收或调动手续。

  (二)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三)凡被聘用的毕业生,按国家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

  七、纪律和监督

  为确保此次考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考聘工作全过程由区纪委、区监察局参与、监督。监督电话:028-83014444。

  凡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八、其他

  新都区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地址:新都区清源路人力资源市场(城东派出所旁)

  联系电话:028-83994761 028-89399625

  网  址: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com)

  香城新都网(www.xindu.gov.cn)

  附: 成都市新都区200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xls

  成都市新都区人事局

  2009年4月13日

?2009年公务员面试全程指导

更多信息请访问:公务员频道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公务员考试论坛    公务员博客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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