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国家公务员 >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 > 辽宁省交通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辽宁省交通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更新时间:2009-10-19 15:27:29 来源:|0 浏览0收藏0

国家公务员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根据省人社厅《2009年上半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辽人社[2009]6号),现将我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辽宁省交通厅网站(www.lncom.gov.cn)、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辽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www.lnrc.com.cn)公布的“2009年上半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辽宁省交通厅部分)”。)

  三、招聘组织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均由省交通厅或由交通厅授权用人单位组织。

  四、招聘步骤

  1、报名

  报名时间:2009年6月9日至6月17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获奖证书、能证明个人能力资历的其他材料和主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和1份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5张,按下表所列地址到相应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报名。其中2009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学生证或学校证明代替毕业证先行报名及考试,应聘成功能够按期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用人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辽宁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128号301室―024-31896083

  辽宁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8甲2号405室―024-83210050

  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号甲404室―024-82364419

  省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128号502室―024-31897007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102号―024-89708718

  应聘者须对所提供材料信息负诚信责任,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该报考人员面试或聘用资格。

  如某一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3:1的比例,用人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笔试

  笔试由职业能力测试和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两部分组成,以4:6的权重计算笔试成绩。笔试时间为6月27日9:00――12:20时,地点在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102号)。

  3、面试

  (1)面试人选比例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办法及要求

  面试时间定于7月20日至7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请于7月15日后查阅辽宁省交通厅网站。

  面试办法:面试由省交通厅会同用人单位组织。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由省交通厅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派人对面试过程进行监督。面试由综合素质测评和专业知识测评两部分组成,采取量化评分的方式,按7:3权重计算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用人单位有权决定是否聘用。

  综合素质测评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气质仪表、人际关系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等方面。专业知识测评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术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解决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

  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影视动画专业教师岗位的面试主要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其方式和标准另行确定。

  4、考核

  (1)笔试、面试权重为4:6,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1:1比例进入考核。

  (2)考核。招聘单位通过查阅档案和到其原工作(学习)单位考察的形式,对拟聘用人选的政治思想情况和工作表现进行考核。

  5、体检、公示及聘用

  (1)、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2)、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网上公示,网址为: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辽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www.lnrc.com.cn),接受社会监督,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以通过来访、电话、信函方式向辽宁省交通厅人事劳动处反映,通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十九号,联系电话:024-23868879,邮政编码:110003。)

  (3)、聘用

  公示无疑议的,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五、其他

  招聘工作有关信息请查阅辽宁省交通厅网站(www.lncom.gov.cn)。

  高速局计划信息表.xls

  公路局计划信息表.xls

  交专计划信息表.xls

  运输局计划信息表.xls

  质安局计划信息表.xls

  二??九年六月九日

?2009年公务员面试全程指导

更多信息请访问:公务员频道   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公务员考试论坛    公务员博客圈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国家公务员资格查询

国家公务员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国家公务员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