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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基金从业考试《基金法律法规》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披露

更新时间:2018-04-10 14:08:17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32收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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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环球网校编辑为考生发布“2018年基金从业考试《基金法律法规》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披露”的新闻,为考生发布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的相关考试重点知识,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做好复习工作,预祝各位都能顺利通过考试。本篇具体内容如下: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当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持有人大会,而管理人和托管人都不召集的时候,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此时,该类持有人应至少提前30日公告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会议形式、审议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等事项。

分享到: 编辑:张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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