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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监理工程师考试相关法规及法律责任(五)

更新时间:2012-11-20 12:52:22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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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许可的相关规定

  1、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2、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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