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监理工程师考试相关法规及法律责任(六)
更新时间:2012-11-20 12:53:30
来源:|0
浏览
收藏
监理工程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施工过程中的相关法律法规
1、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2、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3、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4、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
5、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编辑推荐:
最新资讯
- 监理工程师考试思维导图(汇总)2024-11-05
- 2024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点速记: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的内容2024-05-17
- 2024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点速记: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应具备的条件2024-05-17
- 2024年监理工程师《理论和法规》考点速记: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2024-05-17
- 2024年监理工程师《理论和法规》考点速记:《招标投标法》中招标的规定2024-05-17
- 2024年监理工程师《理论和法规》考点速记: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2024-05-16
- 2024年监理工程师《理论和法规》考点速记: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2024-05-16
- 2024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点速记:可以不招标的情形2024-05-16
- 2024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点速记:邀请招标2024-05-16
- 2024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点速记:公开招标2024-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