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教师资格证
【摘要】环球网校提醒,黑龙江2016秋季将举行教师资格统考,有兴趣的考生请仔细阅读如下黑龙江省教师资格证相关信息。
点击查看:2016年黑龙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调整通知环球网校整理公告,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教师厅【2015】3号)要求,为了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政策衔接,经研究决定,停止2015年我省的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工作,于2016年春季实施国考。
环球网校提醒,原定于2016年春季进行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因故延迟至2016年秋季进行。
教师资格全国一年统考两次,分别为3月10月,报名时间为1月和9月。
教师资格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当地的中国公民。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当地且符合《教师法》规定条件的中国公民可在当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当地全日制普通高校、独立学院以及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可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学、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并经申请人员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进行思想品德鉴定。
(三)学历条件:
申请教师资格与应当具备的学历条件对应表
申请教师资格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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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具备的学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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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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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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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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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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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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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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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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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师范本科学校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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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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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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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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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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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教育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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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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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教育教学能力
1.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需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补修、测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成绩合格。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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