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实训:应届生应聘签三方协议 还签劳动合同吗

来源:环球网校 发布时间:2019-09-20 17:14:09 点击量: 分享:

案例:

2018年,深圳某高新技术企业到武汉高校招聘了一批应届大学生,共计20人,分别到公司人力资源部,研发部,工程部,运营部。所有被录用的应届毕业生,公司都和他们签订了三方协议(含违约条例),同时约定应届生大公司后实习六个月。3个月后,员工林某经过认真考虑后提出离职,希望回学校考研。公司不同意,并且要求员工承担违约责任。该员工提出,公司没有与他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却说,三方协议就是劳动合同。不得已的情况下,林某只好申请仲裁。林某的申请会得到支持吗?请结合本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本案例中,林某的劳动仲裁申请会得到支持。公司与员工签订的三方协议,只是表示公司愿意接收林某成为公司的员工。不是双方劳动关系的证明,劳动合同是证明劳资双方劳务关系的法律文件。劳动合同以文件的形式约定劳资双方在合同期间的责任和义务,包括工作岗位,工作地点,薪资待遇,法律条款,管理制度要求等。本案例中,公司用三方协议代替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因此,事实上,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应支付林某实习三个月双倍的工资。同时,林某违约的问题,公司可以根据三方协议的约束条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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