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货从业资格 > 期货从业资格备考资料 > 期货从业资格《法律法规》易混淆比较之一:日期对照

期货从业资格《法律法规》易混淆比较之一:日期对照

更新时间:2016-07-11 14:24:01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126收藏50

期货从业资格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摘要】2016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共组织5次,考试地点包括39个城市,为帮助广大考生备考环球网校期货从业资格考试频道整理发布期货从业资格《法律法规》易混淆比较之一:日期对照供各位参考学习,更多相关信息
  【摘要】2016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共组织5次,考试地点包括39个城市,为帮助广大考生备考环球网校期货从业资格考试频道整理发布期货从业资格《法律法规》易混淆比较之一:日期对照供各位参考学习,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环球网校期货从业资格考试频道。

编辑推荐:2016年期货从业资格《法律法规》易混淆知识点比较汇总

  1、结算会员的审批为3个月。期货从业资格《法律法规》易混淆比较之一:日期对照

  2、期货公司的成立审批为6个月。

  3、期货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3个月不开始经营或连续停业3个月的就撤销审批资格。

  申请金融结算资格的,受理3个月内作出批复。取得资格6个月内未取得会员的自动失效。

  提供IB业务的在20日内作出批复。

  4、期货公司那些是证监会审批,在2个月内(2条为20日内),那些是派出机构20日内(1条2个月)审批。见P7

  5、调查操纵价格、内幕交易的,可以经批准后对当事人15个交易日限制交易,最长30日

  6、期货公司不符合持续性经营、风险指标不合规的2日内上报,整改时间在20日内,自验收完毕后3日内解除措施,连续达标3个月的解除预警期。

  7、涉及重大诉讼、仲裁或冻结的,5日内报告。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请广大考生学习“期货从业资格《法律法规》易混淆比较之一:日期对照,要想获取更多内容,请登录环球网校期货从业资格频道或论坛,我们愿与广大考生朋友探讨交流,共求进步!

  编辑推荐:

  2016年1号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公告

  2016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方式

  2016年期货从业基础知识章节知识点汇总

  2016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基础知识》模拟试题(1)

  【摘要】2016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共组织5次,考试地点包括39个城市,为帮助广大考生备考环球网校期货从业资格考试频道整理发布期货从业资格《法律法规》易混淆比较之一:日期对照供各位参考学习,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环球网校期货从业资格考试频道。

编辑推荐:2016年期货从业资格《法律法规》易混淆知识点比较汇总

  8、期货交易所管理中的日期基本是10日、但限制会员结算范围和异常情况暂停交易的为3日,按季后15日、年后30日上报经营情况和工作报告。年后4个月报审计报告。

  9、期货公司管理办法中的日期基本为5日,处罚基本为3万以下。股东的股权被质押、冻结、转让变更名称的应3日内报告期货公司,他们应在5日内报告派出机构。

  10、高管人员的管理办法基本为5日,首席风险官在决定10日内报告、对高管临时任命和违规被调查是3日

  处罚为3万元以下,对受贿、非法获利的无警告处分。

  11、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取得30日内上任,过期作废。

  12、期货从业人员管理一般10日,期货从业资格《法律法规》易混淆比较之一:日期对照

  13、首席风险官:季度后10日、年后20日报工作报告

  14、期货公司应当月后7日、年后3个月报送风险监管报表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请广大考生学习“期货从业资格《法律法规》易混淆比较之一:日期对照,要想获取更多内容,请登录环球网校期货从业资格频道或论坛,我们愿与广大考生朋友探讨交流,共求进步!

  编辑推荐:

  2016年1号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公告

  2016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方式

  2016年期货从业基础知识章节知识点汇总

  2016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基础知识》模拟试题(1)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期货从业资格资格查询

期货从业资格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期货从业资格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期货从业资格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